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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7條

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所定會計處理,其會計事項包括資產、負債、淨資產、收益及費損發生增減變化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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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