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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美術展覽會舉行辦法 第7條

全國美術展覽會每次應於舉行後將參展作品自行出版,或委託出版機構刊 印發行之,以助美術教育之普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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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