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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 第6條

普發現金之身分驗證及發放作業等相關事項,主管機關得委託金融輔助業者、金融機構及郵局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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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