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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實施辦法 第16條

人力動員準備應就各項專技人力完成分配、填補、訓儲、管理等作業。必 要時,得配合軍事、民防、消防等演習,依相關法令或以契約方式辦理演 訓事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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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