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實施辦法 › 第24條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實施辦法 第24條

為維持福建省金門、馬祖地區居民戰時基本生活,物資動員準備方案主管 機關應指導福建省政府策訂金門、馬祖地區物資供應調節計畫,並得作必 要之演訓。
AI 白話解釋
← 第23條看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實施辦法 全文第2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