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共衛生師懲戒及懲戒覆審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 › 第21條

公共衛生師懲戒及懲戒覆審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 第21條

公共衛生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覆審處理程序,準用第十條第十六條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20條看 公共衛生師懲戒及懲戒覆審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 全文第2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