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公務人員保險醫療辦法
› 第23條
公務人員保險醫療辦法 第23條
醫師得按左列病情及診斷使用抗生素: 一、炎症或高熱,且白血球在九千以上者。 二、大手術者。 三、結核病、傷寒、斑疹傷寒及細菌性痢疾,經診斷確實者。 四、生殖泌尿系統之感染者。 五、深部器官或組織有細菌感染或敗血病者。 六、經十天內之細菌敏感試驗報告確有需要者。 七、全身有特殊反應而需要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22條
看 公務人員保險醫療辦法 全文
第2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