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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40條

第 二 章 退休及資遣 › 第 四 節 遺屬給與請領事宜
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所定個人專戶賸餘金額,由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於收受審定機關審定函後,結算亡故退休人員個人專戶後一次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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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屬給與請領事宜」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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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