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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20條

公務人員之離婚配偶屬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前退休生效之公務人員,不適用本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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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