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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進修規則 第7條

公務員進修之經費,按各機關經費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比例,由原有預算 內勻支。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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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