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規則 › 第5條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規則 第5條

本考試第二試口試採集體口試。但到考人數不足二人時,採個別口試。 前項集體口試或個別口試,依口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規則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