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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營事業申請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人員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聘僱外籍或僑居國外人員,係指在國內提供勞務之技術人員及 業務人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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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