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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 第10條

事業依據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調整天然氣售價或基本收費時,應提供調整後之金額及其說明,並檢附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告書、分離會計報表(包括部門別損益表及部門別資產負債表)及必要之成本報表資料。 前項所稱其他必要之成本報表名稱及內容如下: 一、事業總營運成本分離表:彙總事業之年度總營運成本。事業應就最近三年度及預計未來三年度平均數,依附件一提報之。 二、事業資金成本計算表:彙總事業填報之費率基礎,並計算其資金成本之歸屬與分攤。事業應就最近三年度及預計未來三年度平均數,依附件二提報之。 三、事業氣體費率計算表:彙總事業之營運成本與資金成本,以計算填報之費率。其中包括預計未來三年度之年平均配氣量及用戶數,依附件三提報之。 四、一般共同成本分攤方法明細表:彙整事業分攤一般共同成本之各項基礎,依附件四提報之。 五、薪資分離明細表:事業於費率計算中,有關薪資成本分離之金額及比例,依附件五提報之。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表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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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公用天然氣事業(以下稱事業)供應家庭、商業及服務業用戶(以下稱用戶)之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之…第3條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一、從量費:每立方公尺天然氣之售價。二、基本費:事業每月向用戶收取之基本…第4條從量費之計費成本項目包括:一、氣體作業成本:(一)購入天然氣之成本。(二)嗅劑成本。(三)設…第5條基本費之計費成本項目包括:一、表外管汰換作業成本:(一)汰換表外管資產之折舊費用。(二)表外…第6條事業供應天然氣之成本,包括營運成本及資金成本。營運成本應依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有關分離…第7條前條第三項之資金成本率,以下列公式計算之:資金成本率=付息負債資金成本率×(付息負債÷(付息…第8條事業應將營運成本項目,按從量費及基本費,分別彙集成可直接或間接歸屬之原(材)料成本、人事成本…第9條事業之天然氣購入成本變動時,應按其變動金額同步調整其從量費,並於調整之日起七日內,報直轄市、…第11條事業同時符合下列各款要件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令其重新核算其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並檢附前條規定…第12條事業經中央主管機關令重新核算其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令重新核算通知送達之翌…第13條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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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