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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 第16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第16條
第 三 章 分離會計原則 › 第 二 節 成本分離原則
折舊費用之歸屬,應就相關資產成本,依本準則訂定之資產分離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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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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