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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設立辦法
› 第8條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設立辦法 第8條
攬才專班本國教師授課節數,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基準及各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補充規定辦理;攬才專班外國教師授課節數,依其聘僱契約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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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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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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