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 › 第4條

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 第4條

科技人員之遴用方式,比照學校職員派任之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