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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 第8條

科技人員之升等,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任四等技術師四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遇缺得晉升為三等技術師。 二、任三等技術師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遇缺得晉升為二等技術師。 三、任二等技術師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遇缺得晉升為一等技術師。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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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