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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 第15條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第 一 章 總則 › 第 三 節 退撫年資之採計及其相關事宜
本條例
第十六條
第二項所定應與依本條例重行退休或資遣年資合併,計算最高年資採計上限之年資,以核給退離給與之年資為準。但曾支領技工、工友及各機關(構)、學校、公營事業及軍事單位純勞工身分之工等(級、員)、評價職位或其他與技工、工友性質相當職務年資所適用之法令核給退離給與者,不在此限。 本條例
第十六條
第二項所定合計總年資不得超過本條例
第十五條
所定最高年資採計上限,且不得超過本條例
第二十九條
及
第三十條
所定給與上限規定,依重行退休教職員擇領之退休金種類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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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1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0條
本條例所定任職年資,除下列條文外,均按日十足計算:一、本條例第十五條所定退休年資採計上限。二…
「退撫年資之採計及其相關事宜」的其他條文
第10條
本條例所定任職年資,除下列條文外,均按日十足計算:一、本條例第十五條所定退休年資採計上限。二…
第11條
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一款所定曾任公立學校編制內有給專任且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相關法律規定…
第12條
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經銓敘審定之公務人員,指經銓敘部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律審定資格或…
第13條
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三項與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所定義務役年資,包括下列兵役年資:一、依兵…
第14條
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移撥政務人員與政府共同撥繳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之年資,以中華民國…
第16條
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第六款所稱其他公職人員,指曾任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
← 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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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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