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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 第43條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43條
第 二 章 退休及資遣 › 第 二 節 退休給付
教職員依法退休、資遣生效後,始受降級或減俸懲戒處分之判決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由主管機關依受懲戒人受降級或減俸懲戒處分後之薪級或薪額,變更退休、資遣等級,並按應受降級或減俸懲戒處分之時間,重新計算平均薪額。 二、由主管機關函知支給或發放機關,自懲戒處分執行日起,改按變更後之退休、資遣等級及重新計算之平均薪額,計算並發給退休金或資遣給與;其有溢領者,應依法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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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中另有 5 條條文提到第43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40條
本條例第七十九條第一項教職員因不同行為犯數個貪瀆罪或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犯其他罪,經…
第55條
依法支領或兼領展期月退休金教職員,於未達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亡故時,其遺族得依本條例第四十九條…
第58條
經審定得自年滿五十五歲之日起支領遺屬年金(以下簡稱展期遺屬年金)之配偶,於開始支領之日前亡故…
第59條
亡故退休教職員之遺族依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請領一次退休金餘額者,以原審定擇領遺屬年金之…
第64條
退休教職員依本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於生前預立遺囑指定之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領受人有二人以上者…
「退休給付」的其他條文
第28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以後退休生效之教職員,其退休金計算基準以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附表…
第29條
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項所稱於本條例施行前,已符合法定支領月退休金條件者,指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七…
第30條
本條例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所定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應計給退休金之支給標準,依附表一及附表二…
第31條
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四項第二款所稱至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全額月退休金(以下簡稱展期…
第32條
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四項第三款所稱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開始領取月退休金,指辦理自願退…
第33條
教職員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危險事故、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傷病者,依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
第34條
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所稱退休教職員因兼具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而得依原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
第35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已退休生效之教職員,自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起之每月退休所得,由…
第36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以後退休生效之教職員,應由主管機關於審定其退休案時,按退休當年度待…
第37條
教職員辦理二次以上退休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以後各年度可辦理優惠存款金額、利率及每…
第38條
教職員因配合學校停辦、合併或組織變更,依法令辦理精簡而退休或資遣者,於依本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
第39條
退離教職員因犯貪污治罪條例或刑法瀆職罪章之罪(以下簡稱貪瀆罪)或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
第40條
本條例第七十九條第一項教職員因不同行為犯數個貪瀆罪或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犯其他罪,經…
第41條
退離教職員犯同一案件,經依本條例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剝奪或減少退離(職)相關給與後,復因移…
第42條
退離教職員因犯校園性侵害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由判決法院檢同判決正本一份,…
← 第42條
看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第4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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