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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49條

第 二 章 退休及資遣 › 第 三 節 退休之申辦及審定
(刪除)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49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55條依法支領或兼領展期月退休金教職員,於未達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亡故時,其遺族得依本條例第四十九條…

「退休之申辦及審定」的其他條文

第44條各校自願退休、屆齡退休或命令退休教職員,應填具退休事實表,檢同本人二吋正面半身相片一張、退撫…第45條教職員申請退休所附退休事實表、任職證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應先由服務學校人事主管切實審查;遇…第46條各學校受理涉案或涉有違失行為之所屬教師、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專任運動教練…第47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定原因消滅日,規定如下:一、依法停職或停聘者,指其停職或停聘事由消滅…第48條依本條例退休者,發給教職員退休證。教職員退休證遺失或污損時,得檢附本人二吋正面半身相片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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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