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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 第19條

公路修建工程全部或一部完竣時,應經公路主管機關派員勘驗認可後,始得開始使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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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