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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 第29條
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29條
公開收購說明書編製內容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公開收購基本事項。 二、公開收購條件。 三、公開收購對價來源。 四、參與應賣之風險。 五、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後續處理方式。 六、公開收購人持有被收購受益證券情形。 七、公開收購人其他買賣被收購受益證券情形。 八、公開收購人對被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未來計畫。 九、公司決議及合理性意見書。 十、特別記載事項。 十一、其他重大資訊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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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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