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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 第13條
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3條
第 二 章 公開收購之申報及公告
公開收購決定之日起至申報及公告日前,因職務或其他事由知悉與該次公開收購相關之消息者,均應謹守秘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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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收購之申報及公告」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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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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