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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0條

第 二 章 公開收購之申報及公告
公開收購人依本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買回其股份者,應於公開收購開始日前檢具公開收購申報書及下列書件公告並向本會申報: 一、前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書件。 二、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三、董事會出具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 四、董事會決議前最近期依法公開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五、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六、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轉讓股份予員工辦法或第十一條股權轉換或認股辦法。 七、對公司未分配盈餘之影響。 八、其他本會規定之文件。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10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4-1條被收購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公司於接獲公開收購人依第九條第八項規定申報及公告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副本…第26條公開收購人或被收購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公司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四條、第十四條之一、第…

「公開收購之申報及公告」的其他條文

第7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者,除有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外,應向本會申…第7-1條公開收購人應以同一收購條件為公開收購,且不得為下列公開收購條件之變更:一、調降公開收購價格。…第8條公開收購之對價除現金外,應以下列範圍為限:一、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國內…第9條公開收購人除依本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買回其股份者外,應依第七條規定,於公開收購開始日前檢具公…第11條任何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預定於五十日內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股份者,應採…第12條前條所稱與他人共同預定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係指預定取得人間因共同之目的,以契約、協議…第13條公開收購決定之日起至申報及公告日前,因職務或其他事由知悉與該次公開收購相關之消息者,均應謹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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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