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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6條

公開收購人申報與公告非屬同一日者,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三第一項期間之起算以先行申報或公告之日為準。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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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