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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經營業收取再生水費計算公式準則 第6條

第二條所稱售水量,指再生水經營業預定供應水量。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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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