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再生醫療細胞操作及細胞保存庫設置許可收費標準 › 第4條

再生醫療細胞操作及細胞保存庫設置許可收費標準 第4條

本標準自再生醫療法施行之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再生醫療細胞操作及細胞保存庫設置許可收費標準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