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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查收費標準 第6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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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出流管制計畫書之審查收費基準如下:一、土地開發利用面積三公頃以下者,每件新臺幣九萬元。二、土…第3條出流管制規劃書之審查收費基準如下:一、土地開發利用面積三公頃以下者,每件新臺幣七萬元。二、土…第4條義務人應依各級主管機關指定方式繳交審查費。第5條義務人依本標準繳納審查費後,除有溢繳或誤繳情形,得依規費法規定辦理外,不得申請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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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