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出版法 › 第1條

出版法 第1條

本法稱出版品者謂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 圖畫。 發音片視為出版品。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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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