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出版法 › 第27條

出版法 第27條

出版品所需紙張及其他印刷原料,主管官署得視實際需要情形,計劃供應 之。
AI 白話解釋
← 第26條看 出版法 全文第2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