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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條例第十條所稱有關機關,係指辦理動物飼養管理、交通、衛生、海關、環境保護及司法警察機關。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施行細則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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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