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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22條

抵押權人占有或出賣抵押物,未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者,債務人得請求損害賠償。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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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