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辦事細則 › 第7條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辦事細則 第7條

全國檢定及發證管理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全國檢定學科試務之研擬、執行及督導。 二、全國檢定術科測試之研擬、執行及督導。 三、全國檢定相關行政試務之辦理。 四、免試學術科合併發證案件之受理審核。 五、技術士證(書)之發證、換(補)發證業務之辦理與證照費用之收繳及委託發證之管理。 六、技術士證(書)之查核、偽(變)造及違法使用技術士證(書)之查核。 七、技術士人才庫校正及更新。 八、技能檢定便民服務單一窗口之管理。 九、其他有關全國檢定及發證管理業務辦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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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