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勞工保險局辦事細則 › 第3條

勞工保險局辦事細則 第3條

總經理綜理局務;副總經理輔助總經理處理局務;主任秘書綜核文稿及襄 理總經理、副總經理處理局務;經理、副經理、主任、副主任、科長等各 級主管人員就其主管事務或奉命辦理事項,指揮、監督所屬職員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勞工保險局辦事細則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