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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檢查員服務規則 第7條

勞工檢查員實施檢查後,應於一週內將檢查報告表、檢查結果通知書並陳 述處理意見彙報其主管。但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者,應依法先行處理後, 即報主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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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