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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第29條

第 四 章 勞動事件處理期間必要生活費用之扶助
申請生活費用扶助經核准者,應於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送領據申請撥款。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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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