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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 第20條

本規則所定主管機關、受理機關應辦理之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其他機關、團體或個人、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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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