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 第22條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第22條

申請案經審議後,應備具理由作成審定書送達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AI 白話解釋
← 第21條看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全文第2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