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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法律扶助辦法 第11條

執行機關應於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之二十日前,將法律扶助執行情形送本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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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