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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教師主任校長聘任遴選辦法 第4條

原住民學生人數達全校學生人數二分之一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校長於聘任主任時,應優先就該校現職教師中具原住民身分及主任資格者聘兼之;其聘任之順序,準用第二條第三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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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