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取締或舉發違反海洋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 第2條

取締或舉發違反海洋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為主動參與或協助主管機關取締、舉發違反本法事件之執法人員、民眾、法人或團體。 前項執法人員係指警察、海巡人員及其他具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身分之人員。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取締或舉發違反海洋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