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各機關復審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8條
各機關復審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復審會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兼職酬勞或出席費 。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各級政府機關為辦理復審案件,應設復審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復審會)。
第3條
復審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機關首長指派副首長或就本機關高級職員中具有法制或人事行政專長者派兼之…
第4條
主任委員綜理復審案件之分配及審議事項。
第5條
委員應參與復審案件之審查、查證、審議及決定等事項。
第6條
復審會人員如與復審人有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姻親關係者,或與復審案件有利害關係者,對於復審案件…
第7條
復審決定書以本機關名義行之,除由機關首長署名蓋印外,並應列入復審會主任委員及參與決定之委員姓…
第9條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 第7條
看 各機關復審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
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