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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委任職公務員銓敘委託審查辦法 第9條

公務員任用審查,試用期滿成績審查及考績結果動態登記事項,應由省政 府於每月終分別檢同審查書表或造具清冊,按月彙報銓敘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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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