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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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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各級學校以每年八月一日為學年之始,翌年七月三十一日為學年之終。其情形特殊者,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第3條一學年分為二學期,分別以八月一日至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各為一學期。國內大…第4條各級學校暑假、寒假日數及起訖日期,依下列之規定:一、暑假:六十日(起七月一日,訖八月二十九日…第5條各級學校對於國定紀念日之放假及舉行紀念辦法,依中央之規定辦理。第6條各級學校對於本校紀念日之休假,每年不得超過一日。第7條各級學校應於寒假或暑假期滿之翌日,一律開學辦理註冊等手續,並正式上課。第8條各級學校得依下列規定,調整第四條所定之假期起訖日期:一、大專校院:因教學需要調整,並經校內行…第9條教保服務機構之學年學期假期得比照國民小學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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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