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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法院辦理民事事件遠距審理及文書傳送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十一條之一第五項、第三百零五條第八項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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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