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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仲裁協會調解涉外貿易糾紛程序及費用規則 第18條

非因財產權而聲請調解之事件,應繳納調解費一千元。 非因財產權而聲請調解之事件,並為財產權上之請求時,其調解費分別計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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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