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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會計法 第44條

金融工具投資應視其性質採公允價值、成本或攤銷後成本之方法衡量。 具有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之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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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