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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港建設費代收經費福利專款管理辦法 第9條

各工會執行本專款之運用,由工會所在地之直轄市、縣 (市) 政府直接監 督、輔導及考核,管理小組必要時得查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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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