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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 第2條

我國運動選手參加國際運動賽會,成績優良者,由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頒發國光體育獎章、獎助學金及證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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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