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收取辦法 › 第3條

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收取辦法 第3條

國土保育費之計算公式如附表一。 增加原許可計畫範圍,依本法第二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辦理使用計畫變更者,應就基地增加範圍依前項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收取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